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
1、 信息监控制度:
(1)网站信息必须在网页上标明来源;(即有关转载信息都必须标明转载的地址)
(2)相关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网站信息内容,实施有效监控,做好安全监督工作;
(3)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一系列以下信息,如有违反规定有关部门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;
A、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B、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C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D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的;
E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F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G、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H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I、 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2、 组织结构:
设置专门的网络管理员,并由其上级进行监督、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,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。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,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,审核批准后发布、坚持做到来源不名的不发、为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不发、内容有问题的不发、的三不发制度。
3、对网站管理实行责任制
对网站的管理人员,以及领导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,管理网站的正常运行,严格抓管理工作,实行谁管理谁负责。
4、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
信息安全内部人员保密管理制度:
1、 相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外泄露需要保密的信息;
2、 内部人员不得发布、传播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;
3、 信息发布之前应该经过相关人员审核;
4、 对相关管理人员设定网站管理权限,不得越权管理网站信息;
5、 一旦发生网站信息安全事故,应立即报告相关方并及时进行协调处理;
6、 对有毒有害的信息进行过滤、用户信息进行保密。
登陆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:
1、 对登陆用户信息阅读与发布按需要设置权限;
2、 对会员进行会员专区形式的信息管理;
3、 对用户在网站上的行为进行有效监控,保证内部信息安全;
4、 固定用户不得传播、发布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。